由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深圳前海诗媛丽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SYL”、“诗媛丽欢乐购”或本公司)制定之最新经销商政策被纳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协议中,并构成该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位经销商有责任阅读、理解、遵守并确保已了解并根据最新版本的公司政策进行经营活动。使用政策内术语“协议”时,统称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协议、公司政策以及经销商奖励计划。
2.1 经销商资格要求
如需成为一名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至少年满18周岁;
(2)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以书面形式正式宣布开始营业的任何国家;
(3) 提供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正式开展业务国家的有效社会安全号码、联邦税号或其它国家的身份证信息;
(4) 直接向最终消费者客户出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
(5) 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交已签名的经销商协议和公司政策。
如满足上述各条件且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已接受经销商协议,申请人可成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有权以任何理由或无故接受或拒绝任何经销商的加盟。
2.2 无产品或服务购买要求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未要求任何人员通过采购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服务和销售辅助品而成为经销商。
2.3 经销商的利益
一旦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接受经销商协议,且满足第2-1节的要求,经销商奖励计划和经销商协议的利益将正式生效。利益包括以下权利项目:
(1) 推广并销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
(2) 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奖励计划(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额中收取佣金的权利);
(3) 赞助经销商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发生业务往来,并由此建立市场营销组织;
(4) 接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定期发送的资料和其他通信。
(5) 支付适当费用后(如适用),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发起的资助、服务、培训、激励和认可活动;
(6) 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为商业目的而发起的促销和激励竞赛和项目。
2.4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期限和续期
根据本协议,本经销商协议自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接受经销商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自动存续一年,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无意愿续签该经销商协议。
2.5 遵守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补偿计划
经销商须按照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官方资料或官方网站的规定,严格遵守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奖励计划。
2.6 明白不同级别店铺的区别
经销商明白:通过购买白金或钻石级别的店铺,他或她将获得更多功能的网店及更多的产品,最终将有助于这些高级别的店主来增加销售额,进而以获得更多的佣金。
3.1 经销商的市场营销
经销商不得通过或结合任何其他系统、程序、合作社、领导、销售工具、或市场营销方法(通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认证标准的合格材料除外)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供商机。根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官方资料的规定,经销商不得要求或鼓励其他现有或潜在经销商以任何计划外不正当方式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不得要求或鼓励其他现有或潜在客户或经销商通过履行除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官方协议和合同之外的任何协议或合同,购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或成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同样,经销商不得要求或鼓励其他现有或潜在客户或经销商从任何个体或其他实体处进行采购或付款,以期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补偿计划。经销商应向潜在客户如实提供其身份、产品以及业务目的。经销商不得使用任何具有误导性、欺骗性或有失公正的销售方式。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讲解和示范应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条件、退款权、保证以及售后服务和配送服务。根据适用法律,应采用合理方式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个人联络或电话联系,以免造成打扰。经销商不得直接或采用暗示方法诋毁任何其他公司或产品。经销商应避免实施可能造成误导且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比较行为。经销商不得滥用客户的信任,对于客户在商务经验方面的缺乏应给予一定尊重,不得利用客户的年龄、疾病、了解不足或语言专业知识缺乏。
3.2 广告宣传
3.2.1概述
所有经销商应维护并促进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及其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奖励计划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服务的市场营销及推广须避免所有粗鲁无礼貌、欺骗性、误导性、不道德或失德的行为或活动。
为促进公司平台以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需提供的商机,经销商须使用销售辅助品,并支持印有认证标志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授权支持公司生产的材料。如果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开发其自身的销售辅助品,并编写宣传材料(包括网络广告),尽管商业伙伴意愿良好,但可能无意中违反了数项法令或法规,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构成影响。虽然上述违规行为相对来说较少,但可能会对所有经销商获得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构成影响。因此,经销商须在使用前,向本公司提交所有销售辅助品、宣传材料、广告、网站和其他材料,获得本公司的书面批准。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奖励计划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营销和推广应符合公众利益。经销商不得对销售机会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经销商不得将销售辅助品出售给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获得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书面批准允许生产销售辅助品的任何经销商不得此类材料出售至任何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进一步保留撤回批准任何销售工具、宣传材料、广告或其他材料的权利。经销商放弃对此类撤回引起或有关的损害或赔偿提出索赔的权利。
3.2.2 商标和版权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名称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采用或使用的其他名称属专有商品名、商标和服务标志、设计或标志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此类标志的任何衍生物(统称“标志”)。同样,这些标志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具有重大价值,经销商只可在获得明确授权后使用。未经授权,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禁止任何人员使用其标志,包括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
经销商不得使用或试图注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任何标志、产品名称、公司名称或互联网域名、电子邮件地址或在线别名的任何衍生物。此外,经销商不得使用或注册可能会引起混淆、或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域名、电子邮件地址、和/或在线别名,导致个体相信或主观认为通信来自或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自身财产。
公司赞助的所有活动的内容材料均受版权保护。经销商不得进行生产销售或分发公司事件记录、报告或演讲。经销商不得复制出售或将任何公司记录、制作的音频或录像演示用作个人用途。作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的经销商,可采用以下方式使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名称:
经销商名称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
示例:
马丁拉莫斯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
例如,经销商不得锁定域名(如www.shiyinli.cn)或包含任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名称、标志或符号的任何域名。同样,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不得创建电子邮件地址,例如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shiyuanli@hotmail.cn。此外,经销商在电话问候或录音电话中只可使用词语“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明确区分独立经销商,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以及企业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
3.2.3 媒体和媒体询问
除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总部之外的任何人员不得发布新闻稿。没有例外情况。
经销商禁止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及其产品或服务、或其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有关的媒体询问做出回应。须通过pan@shiyuanli.cn将任何类型媒体提出的所有询问立即提交至法律部门,确保为公众提供准确一致的信息,并维持良好的公众形象。未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明示同意,经销商不得使用广播或电视媒体(包括广告和电视信息广告)进行广告宣传、分销或促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商机。在不太可能的情况下,如果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允许使用此类媒体,在每个生产流程阶段,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在发布媒体资料前,保留最终裁定权和最终批准权,并对所有录音记录具有完全权利。
企业多媒体录音
经销商了解并理解,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持续生产电影和各种多媒体,其中记录了经销商的名称、照片、肖像、声音、外貌和/或业绩,并作为生产作业的一部分。
经销商赋予生产商和及其指定人员使用产品所包含的经销商名称、照片、肖像、声音、外貌和/或业绩,不论其是否记录至或调入目前已知或后期开发的录像带、胶卷、幻灯片、照片、录音磁带、印刷品或其他媒介。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编辑、混用或复制权、以及使用或重复使用全部或部分产品的权利,具体由生产商进行选择。生产商或其指定人员应拥有产品的完全所有权,可能会涉及经销商,其中包括版权利益。经销商承认将不拥有产品利益或所有权或其版权。
经销商同时还赋予了生产商及其指定人员出于内部使用、闭路展览、家庭录像配送、在线研讨会使用目的或生产商或其指定人员可自行决定的任何其他目的,通过广播和展览方式、在市场上出售、销售以及派送全部或部分产品的权利(单品或与其他产品一同)。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产品推广或宣传其任何用途的权利。
经销商确定其有权签订本协议,并不受为其他方所做任何承诺的限制。根据本协议,生产商对我方(经销商)无任何财务承诺或义务。经销商特此给予所有许可和版权使用产品包括的经销商名称、照片、肖像、声音、外貌和/或业绩。经销商明确豁免和保护生产商及其人员、员工、代理商和指定人员免于承担因以上授权使用和陈述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索赔。本协议中赋予生产商的所有权利属永久性权利,并在全球范围内有效。
鉴于以上所述,经销商在此确认已收到生产商的合理公平对价。
3.2.4 未经许可邮件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不允许经销商发送未经许可邮件,除非邮件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反垃圾邮件法)的要求。经销商发送的任何推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的邮件必须符合适用法律以及以下各项要求:
(i)须包含发送人可用回信地址;
(ii)邮件须告知收件人可通过该可用回信地址回复邮件,要求未向其发送的未来电子邮件请求或通信(可用“选择退出”通知);
(iii)邮件须包括经销商的实际邮寄地址;
(iv)邮件须明确且醒目地披露该信件为广告或询价;
(v)禁止使用具有欺骗性的主题行和/或虚假标题信息;
(vi)所有选择退出请求,不论其为电子邮件或普通邮件,必须已承兑。如果经销商收到收件人发送的退出请求,经销商须将其转发至本公司。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代表公司经销商定期发送商业电子邮件。如上所述,经销商通过签订本经销商协议,同意本公司可发送此类邮件,且经销商的实际地址和邮件地址将包括在此类邮件中。经销商应将本公司发送邮件所产生的退出请求承兑。
3.2.5 未经许可传真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经销商不得使用或传输与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有关的未经许可传真。须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发送所有邮件。“未经许可邮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脑向任何人员传送的任何材料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其产品或服务、其补偿计划或向公司任何其他事务的广告宣传或促销信息,除非该术语不包括以下传真:
(a)在事先获得人员明确邀请或许可情况下,向其发送的传真;
(b)与经销商建立商业或个人关系的人员发送的传真。
术语“建立的商业或个人关系”表示经销商和相关人员在(a)相关人员就经销商提供产品进行查询、应用、采购或交易;或(b)任何一方之前未终止的个人关系或血缘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双向自主交流形成的事前关系或当前关系。
3.2.6 电话目录清单
经销商可在电话目录的白页或黄色中(或与在线目录一同),其独立名称下将其列为“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任何经销商不得使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名称或标志陈列其电话或在线目录展示广告。经销商接听电话过程中不得使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合并”、或采用误导打电话人员相信其已经达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办公室的任何其他方式。如果经销商希望将其名称列入电话目录或在线目录中,须采用以下格式:
经销商名称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
3.2.7 电视和广播广告
未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事先书面批准,经销商不得通过电视或广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3.3 在线行为
经销商有义务确保其网络营销活动真实不具有欺骗性,且不会以任何方式误导客户或潜在的经销商。
3.3.1 经销商个人网站
经本公司事先审查并获得书面同意后,经销商可开发其自身网页,但开发网页的任何经销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a)必须使用本公司官方网站中的文字;
(b)不得采用本公司以外任何来源的文字补充其网站内容;
(c)不得促销或销售任何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产品或商机。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网站和网络推广活动和策略,无论其意图何在,均给予惩戒处分。误导性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垃圾邮件链接(或博客垃圾邮件)、不道德的搜索引擎优化策略、误导性点进广告(即网站显示点击收费活动表面链接至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官方网站,但实际链接至其他网站)、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横幅广告,以及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新闻稿。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是确定具体活动是否真实的唯一决定因素,并确定其是否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
经销商网站不包含任何收入声明或陈述,除非本公司另有明确书面授权,并且有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收入公开声明链接,可直接访问此类声明或陈述。
严禁使用任何其他网站或网页(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网站,例如易趣)促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
3.3.2 经销商网站内容
经销商单独负责其网站包括的内容、资讯、声明和信息,须确保其适当陈述并提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品牌,且遵守协议条款。此外,其网站不得包含虚假弹出式广告或促销活动或恶意代码。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自行决定采取决策和纠正措施。涉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平台推广的任何网站包含的内容须适于所有人员和年龄组阅读。网站不得包含以下任何资料:
•色情、淫秽或黄色内容;
•具有攻击性、亵渎、憎恨、威胁、有害、诽谤、损害名誉、骚扰或歧视性内容(不论其是否基于种族、民族、信仰、宗教、性别、性取向、肢体残疾或其他方面);
•赤裸裸暴力的内容,包括任何暴露视频、游戏和图像;
•热衷于任何非法行为的内容;
•有关从事任何个人、团体或实体人身攻击的内容;
•违反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
•使用以下词汇的资料(但不仅限于此):诈骗、偷窃、反对、欺骗、欺诈、骗取、受惊、恐惧、警告或愚弄。
3.3.3 经销商网站内容 独立经销商披露
为避免混淆,经销商网站的每个网页必须明确透露,网站由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总部)拥有和经营。为避免混淆,经销商开发的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网站的每个页面顶部必须突出以下两点: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的标志
•经销商的名称和头衔(即,爱丽丝史密斯,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
登录经销商网站任何页面的任何人员须清楚理解,所登录网站为独立经销商网站而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页面。
3.3.4 社会媒体和数字媒体
除了满足政策和程序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外,经销商应利用任何形式的社会媒体(但不限于),例如脸谱网、推特、邻客音、视频网站、微信、Pinterest,或者商业伙伴同意以下各点:
•未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书面同意,任何社交媒体网站不得出现任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促销或登记活动。如需生成销售,社交媒体网站只可链接至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网站;
•各经销商有责任遵守社交媒体网站的使用条款。如果社交媒体网站不允许将其网站用于商业活动,经销商须遵守其使用条款;
•用于讨论或推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且直接或间接由经销商操纵或控制的任何社交媒体网站不得链接至除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以外的任何网站、社交媒体网站或任何其他性质的网站。
经销商可利用社会媒体分享关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服务的信息,但前提条件是此类信息符合协议条款的规定。说明经销商在讨论或提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任何社会群体内产生时,必须明确标识经销商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经销商,而非员工、代理商或本公司法人代表。经销商不得下载、或向(包括但不限于)脸谱网、微信、推特或Pinterest提交或发布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收到的或通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官方事件获知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拥有或经营的建筑物内的任何内容、任何视频、音频、演示文稿或任何计算机文件。参与社交网络时,不得发布任何收入声明或陈述,除非本公司另有明确书面批准。
经销商不得使用在线分类广告(包括克雷格列表)列示、出售或零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特定产品和服务或商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不得登在亚马逊、易趣或任何其他在线拍卖网。经销商不得支持或允许第三方通过亚马逊、易趣或任何其他在线拍卖网销售产品。
3.3.5 姓名和肖像使用授权
各经销商通过执行本协议向本公司或其代理商授予世界范围内有效的绝对永久性权利和许可,允许其以任何形式出于任何目的使用、记录、拍照、发布、复制、做广告宣传、展示、编辑和销售市场营销、促销、广告宣传和培训材料中的名称、照片、肖像、语音证词、履历资料、图像以及经销商与本公司之间业务往来有关的信息(统称为“肖像”),不论通过印刷品、广播或电视广播(包括有线电视和卫星传输)基于网络或其他媒介的音频或录像带(“宣传材料”),其次数不限,无任何补偿,具有永久性。各经销商放弃检查或批准任何宣传材料(包括或随附其肖像)的权利。各经销商进一步免除本公司承担因使用其肖像所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侵犯隐私权、侵犯形象权和侵害名誉权(包括诽谤和诋毁)的索赔。如向本公司发送书面通知告知肖像仍未发布,经销商可撤销其任何肖像使用授权。经销商同意其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其证明书)均真实准确。
3.4 严禁推荐人变更
一名经销商只可有一名推荐人。除非本节另有规定,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禁止变更推荐人, 或同一个经销商加盟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经销商,以维护会员系统和销售团队完整性。一旦发现同一个经销商加盟在多个推荐人下面,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将冻结或关闭该违约经销商的所有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账号。
3.4.1 取消和再申请
经销商只可通过自愿终止其与公司的经销商协议更换其推荐人,并在终止经销商协议后六个完整日历月内暂停各项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有关的任何活动(即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促销活动或赞助、无赞助、未参加任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社会聚会、未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经销商活动、无任何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经营活动、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营业收入)。六个月营业停止期后,前经销商可重新申请新的推荐人。在这种情况下,前经销商的营销组织将仍处于原先推荐人组织下。前经销商将作为公司一名新的经销商重新开始各种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有关的活动。
3.5 放弃索赔
如经销商未遵循适当的推荐人变更程序,未经公司同意,已发展了第二个营销组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保留该营销组织最终处置的唯一专有权。不管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如何,如该索赔涉及或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处理有关转让或处置任何营销团队或市场组织而产生, 经销商放弃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其公司员工、董事、经理、公司股东和代理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3.6 未经授权索赔和诉讼
3.6.1 赦免
经销商将对其有关针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服务和奖励计划做出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声明负全面责任。其中包括通过所有通信媒体来源所做的声明和陈述,不论其采用面对面、会议或在线方式,或通过社会媒体、印刷刊物或任何其他通信手段。通过接受本协议,各经销商同意,保护并使本公司及其所有者、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商和继承人免于承担因宣布、蒙受或因以下任何原因招致的、直接或间接因以下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要求、负债、损失、成本或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即经销商(i)以经销商身份开展的活动;(ii)违反本协议条款;和/或(iii)违反或未遵守任何适用联邦、国家或当地法律或法规。该项规定在经销商协议终止之后仍保持有效。
3.6.2 收入声明
除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事先书面批准,经销商向潜在经销商陈述或讨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或奖励计划时,不得做出收入估算、收入声明或披露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收入(包括出示支票、支票副本、银行对账单或纳税记录)。并且在陈述的同时,经销商向陈述接收人员提供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收入公开声明(IDS)副本。
3.6.3 商机声明
在显示或讨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机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奖励计划时,经销商须向潜在客户讲明,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生的利益回报需要努力工作和销售技巧。相反,经销商不可明示或暗示潜在的经销商:不销售产品和服务也可获得成功。其它有关的虚假陈述示例包括:
•“全押”心态–鼓励人们将全部费用用于此生意上。禁止言行包括:以任何方式“收回全部费用用于发财致富”、“举债做此生意”、“不缴房租省钱来做此生意”、“卖掉汽车来加盟公司”、“立即行动,否则将会从队伍中除名”、“威胁”、“抨击”、“人身攻击”、或“疏远”;
•你什么都不要做,系统将为您赚钱;
•只需马上加入即可,您的营销团队公司系统会从上到下流到你的组织里;
•你只需加入,我会为您建立营销团队;
•公司会替您完成所有工作;
•您无需实施任何销售;
•您只需每月购买您的产品或服务, 其它什么都不要做。
上述只是一些与公司奖励计划有关的不当和禁止语句示例。经销商切不可做出一些或让任何其他使潜在客户相信作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无需承诺、无需努力和无需销售技巧就可获得成功的陈述,这一点至关重要。
3.6.4 收入公开声明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收入公开声明(“IDS”)专用于传达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所得收入有关的真实、及时和全面的信息。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出示或讨论奖励计划或做出任何形式的收入要求或收入陈述的任意时间内,须向潜在经销商(非当前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协议的一方)出示IDS副本。
术语“收入声明”和/或“收入陈述”(统称“收入声明”)包括:
(a)实际收入声明,(b)预计收入声明,(c)收入范围声明,(d)收入证明,(e)生活方式声明,(f)假设声明。
生活方式收入声明一般包括大型房屋、豪华车、异国度假或其他表明或暗示财富的项目有关的声明(或图片)。还包括实现梦想有关的引用、使用措词“机遇”或“可能性”或“机会”描述渴望得到的东西。“参与该业务六个月中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获得的收入超过了我的工资收入”或“参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后我太太可以回家成为一名全职母亲”也可记入“生活方式”声明范围内。
与潜在经销商召开非公开会议(例如一对一家庭会议,不论地点)讨论奖励计划或做出任何类型的收入声明时,经销商必须为潜在客户提供一份IDS副本。召开公开会议讨论奖励计划或做出任何形式的收入声明,并获得本公司的明确书面批准时,经销商必须为每位潜在经销商提供一份IDS副本。如果会议中使用任何类型的视频显示器(例如显示器、电视、投影仪等),在讨论奖励计划或做出收入声明期间,IDS幻灯片必须不间断显示.
可通过经销商办公室后台免费打印或下载IDS副本。
开发销售辅助品和销售工具(含有奖励计划或收入声明)的就是想将IDS分发至潜在经销商前,必须将其纳入各个销售辅助品或销售工具中。
3.6.5 展会、展览和其他销售论坛
经销商可通过展会和专业博览会展示和/或销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前提条件是符合第3.2.2节的规定。
3.7 利益冲突
3.7.1 非劝诱
尽管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可自由参加其他直销企业、网络营销企业或因特网营销企业,或者利用营销机遇(统称为“网络营销”),但是在促进这些企业发展时,仍需遵守相关条件。此类经销商约定,他们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招聘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或客户从事网络营销业务。不管是否自愿撤销此规定,此项规定应可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本协议到期后十二(12)个月内强制执行。
“招聘”一词的含义包括,以任何其他方式实际或尝试赞助、劝诱、注册、鼓励或努力影响经销商或客户报名参加或参加其他直销、网络营销或直接销售机遇。此外,该词的含义还包括,在社交网站上从事大规模劝诱。社交网站上的“朋友”包括未经亲自登记的个人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的个人。同时,还包括只是被提及参加了网络营销业务。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在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和客户除外的他人出售其他公司的服务和产品时不受限制。但是,公司将严禁公司的任何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其他经销商或客户促销这些产品和服务。
若经全面调查,确认有经销商违反了此项规定,则该经销商将遭到停职,且一个月不为其提供任何补偿金。若一个月后上述行为继续发生,则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废除该经销商的职位。
3.7.2 交叉推荐
“交叉推荐”定义为,已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签订协议的不同推荐人参加赞助个人或商业实体。不允许发生实际或尝试性交叉推荐。若交叉推荐未得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证实和同意,有关经销商将可能遭到制裁,包括终止该经销商的经销权。
3.7.3 经销商参加其他项目
尽管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可自由参加其他经销商、直销企业、或网络营销企业,或者利用营销机遇(统称为“网络营销”),但是在促进这些企业发展时,仍需遵守相关条件。若有经销商参加其他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项目,则该经销商应负责确保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全部与其他项目单独分开运作。为此,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经销商不可利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系统、和后台发送关于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或商机的信息;
•经销商不得在展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宣传资料、销售辅助手段、产品和服务时,同时展示任何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宣传资料、销售辅助手段、产品和服务,或者在同一地点展示。
•经销商不可在任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时间、会议、研讨会、大会、网络研讨会、电话会议及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赞助的活动举办地十五(15)英里以内提供任何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服务及机遇,且不得在上述活动举办后两(2)小时内。
•经销商不得结合任何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项目、机遇、产品和服务,为潜在或现有客户提供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机遇、产品和服务。
•经销商不可在任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相关的会议、研讨会、大会、网络研讨会、电话会议和其他活动上,提供任何非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机遇、产品、服务。
3.7.4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和电子版的客户和经销商名单、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客户和经销商联系信息和经销商的个人销售信息和下线销售信息、贸易机密、制造商和供应商信息、业务报告、佣金报告或销售报告,以及公司认为保密的其他财务和业务信息。
经销商可通过各自的经销商后台获取公司机密信息。经销商访问上述保密信息时受密码保护,且具有机密性,并构成了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专有信息和商业贸易机密。经销商需严格保密此类保密信息。此类保密信息仅供经销商在开发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营销组织提供帮助。经销商必须尽最大努力保持此类保密信息的机密性。经销商不可将该保密信息用于除发展自己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以外的用途。参加其他直接销售企业或传销企业时,经销商不可使用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和‐名单。经销商应将该保密信息用于帮助、激励和培训自己的、与公司产品和服务出售相关的线下经销商,除此以外,别无他用。为此,经销商不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的线下经销商。本协议不再续期或终止后,经销商须立即停止使用全部保密信息,并在公司要求时,将自己拥有的全部资料在要求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自费返还给公司。
为了保护该保密信息,经销商不得代表自己或任何其他个人、合作伙伴、协会、公司及其他实体:
(i)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公开任何保密信息;
(ii)向自己的公司后台直接或间接公开密码及其他存取代码;
(iii)利用任何保密信息 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竞争,或用于除促进自己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发展以外的任何用途;
(iv)招聘和招揽任何报告上和经销商后台列举的任何经销商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客户,以及以任何方式尝试 影响或引诱公司其他经销商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客户改变其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之间的业务关系。
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经销商不得公开任何保密信息的义务应继续有效。
3.8 招聘和招揽其他经销商
招聘或招揽其他网络营销企业的人员加盟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时,经销商不得鼓励这些个人终止或触犯这些个人与其他营销公司达成的任何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倘若有经销商从事此类活动,则该经销商将承担被其他营销公司起诉的风险。如果有任何诉讼、仲裁或调解针对某一经销商,并宣称该经销商从事了不当招聘自己的销售人员或客户的活动,则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不为该经销商支付辩护费和诉讼费,也不保护该经销商使其免受任何裁决、判决和处置。
3.9 错误或问题
如果有经销商有关于佣金、奖金、团队活动报告、团队名单或手续费方面的问题,或者坚信其中存在错误,则该经销商必须在声称错误或有问题的事件之日起60天内书面将上述事宜书面告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对于60天内未上报的任何错误、遗漏或问题,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
3.10 政府认可或支持
经销商不得表示或暗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及其奖励计划已得到了任何国家政府机构的“认可”、“支持”或核准。
3.11 所得税
各个经销商均有责任支付地方、国家针对其作为经销商所得收入征收的税款。如果有美国经销商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可能要涉及免税时,则该经销商必须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美国联邦税号。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按年度向符合以下要求的各位美国居民提供IRS表格1099(各项(非雇员薪酬)收益表):1)在上一日历年度内收益超过$600的;2)在上一日历年度内购买收益超过了$5000或法律要求的其他额度。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不能为经销商提供任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建议。所有经销商应咨询自己的税务会计、税务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
3.12 独立承包商身份
经销商为独立的承包商。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与其经销商之间达成的协议不能用于建立公司与该经销商之间的雇主/雇员关系、代理关系、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合资关系。经销商提供服务时或支付联邦和国家征收的税务时,不得将其视为雇员。所有经销商均有责任支付地方、国家和联邦针对其作为公司经销商所赚取的全部薪酬征收的全部税款。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不负责扣留联邦社会保险税及其他各类税款,也不得从代表的奖金和佣金(若有)中扣除,除非扣留税款为合法要求。经销商无权也不会代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以其名义承担任何债务、费用支付和义务履行,也无权代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以其名义开设任何支票账户和信用卡。各个经销商应在遵守经销商协议和公司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确定各自的销售目标、销售时数和销售方式。各个经销商应全权负责支付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费、住宿费、文秘费、办公费、长途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13 国际营销
根据公司官方材料的公布内容,经销商仅有权向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有权进行业务经营的国家出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及服务。此外,任何经销商均不能在任何未经授权的国家:(a)进行销售、招聘和召开会议等活动;(b)招聘或试图招聘潜在客户或经销商;(c)进行其他为赞助最完善解决方案产品或服务、创立营销组织或推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机遇而需进行的活动。
3.14 招聘和奖金购买限制
各个经销商志愿加入公司并进行产品和服务购买。因此,严禁以任何理由从事以下活动包括“购买奖金”。禁止经销商:(a)招聘对独立经销商协议一无所知的个人或实体,和/或允许上述个人或实体执行独立经销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作方式);(b)以诈骗方式将个人或实体招为经销商或客户;(c)招生或试图招生非存在个人或实体为经销商或客户(“代理人”);(d)通过或代表不是信用卡持卡人的经销商或客户使用该信用卡;(e)为了合格获得佣金或奖金(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其他经销商或客户,或者使用其他经销商或客户的身份进行产品、服务及其他项目采购。经销商约定,自己不会仅仅为了合格获得薪酬计划下规定的薪酬而购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任何经销商均不得影响或尝试影响任何其他经销商从事相同事宜。奖金购买还包括最终消费者欺瞒自己可合格获得不受真实产品或服务主导的名次提升、鼓励、奖品、佣金和奖金。
3.15 遵守法律和法令
经销商应在开展自己的业务期间遵守所有联邦、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法规。许多城市和国家都有相关法律调控某些依托本国的业务。经销商必须遵守自己适用的法律。若有城市或国家官员告知经销商某项法令适用于该经销商,则该经销商应有礼貌并表示乐意合作地向相关法律顾问咨询此项法令的适用范围及合规性。
3.16 一个经销商仅只可以开一个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店铺,每个家庭只可以开三个店铺
在一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中,经销商可以合资企业、合作伙伴、股东、受托人或受益人的身份,经营该业务,或具有合法、公正的所有者权益。任何个人均不可拥有和运作和提现一个以上店铺运转产生的奖金。同一家庭同一地址只可以允许开三个店铺。“家庭”定义为在同一地方居住或做生意,且有血缘、婚姻、国内合作伙伴或收养关系的各个成员,或以家庭为单位居住在一起或通过定居等方式生活在一个家庭中。
3.17 家庭成员或业务相关各方的纪律处分
如果有经销商的直属家庭中有成员参加了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活动(若此次活动由经销商执行),则该经销商将把此次活动视作违法活动,同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按照本政策和程序的要求,对该经销商进行纪律处分。同样,如果有与公司、合作伙伴、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实体及其他合法实体(简称“业务实体”)以任何方式相关的个人违反了本协议,业务实体将把上述行为视作违法行为,同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对该经销商进行纪律处分。同样,若有经销商以业务实体的身份参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则该经销商的各个业务相关方(见第3.17.1节的定义)应亲自单独地不得不且必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3.17.1 生意实体
通过递交经销商申请和协议以及合理填写的生意实体即公司登记表和IRS表格-9(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业务实体即公司可申请成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若有经销商采用在线注册登记,则该经销商必须在在线登记之日起30天内,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递交公司登记表(若在30天的期限内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未受到经销商协议,则该经销商协议应自动终止)。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状况可在同种赞助人之间变更,如从个人到公司。申请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状况变更所需费用为$25.00,其中必须包括递交书面申请和填写完整的经销商协议所需的费用。公司登记表必须由全体所有人、股东、成员、合作伙伴或受托人签字。根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政策与程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协议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所有其他合同义务的要求,公司及其所有人、股东、成员、管理者、合作伙伴、受托人及其他具有该公司所有者权益或承担管理责任的各方(统称为“业务相关各方”)分别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承担的任何债务负连带责任。最完善解决方案将只能认可一名受益人(依据会计业绩所得利益)。务必在填写公司登记表时指明上述利益的获得者(若有)。若未列出,则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认为受益人为该表列举的第一个人。
3.18 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出售、转让或出让
尽管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为独立运作的业务,但是其出售、转让或出让却还是有些限制。如果有经销商希望出售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则该销售经销商必须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公司总部提供该业务的优先购买权,购买具体根据与第三方(购买人)约定的相同条款。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应自收到经销商的书面提供之日起15天,可行使该优先购买权。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选择不购买该业务,则想出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店铺的经销商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销售经销商必须向公司上交$50的转让费,以偿还其与该交易相关的所有费用。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必须在确定最终购买之前核准购买人或受让人。
•购买人或受让人必须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合格经销商。若购买人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现有经销商,则其必须首先终止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并等候六个日历月已获得不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利益。
•销售经销商必须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最终确定并认可出售、转让或出让之前,履行自己偿还所有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之间产生的债务的义务。
•销售经销商必须信誉良好,且不得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以便能有资格出售、转让或出让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
销售经销商在出售公司注册为经销商的独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或利益时,必须书面通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合规部,并告知其自己打算出售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己以公司名字注册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实体利益。继续进行出售之前,准备卖店铺的经销商必须收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书面许可。出售或转让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将保持原推荐人。
销售经销商约定,在出售或转让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后,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诽谤、贬低或批判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约定,无法确定因此类违规而使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遭受的实际损伤,并且也不切实际,或者极为困难。因此,若有此类违约发生,经销商在此约定,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恢复造成的损伤,且不影响自己寻求禁令救济或其他公正救济方式的权利。
3.18.1 禁止融资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不允许经销商针对自己的团队或潜在顾客使用任何融资途径或手段,其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成员、产品或服务采购。一切采购事宜均需通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进行,不得采用其他任何手段。违反本政策可能会造成经销商账户暂停使用或失效。
3.18.2 概述
各个经销商必须立即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告知自己经销商协议或业务实体(公司)登记表上所含信息发生的全部变更。经销商可通过递交书面申请、合理执行的经销商协议和相关证明文件,修改其既有经销商协议(即,将社会安全号变更为联邦识别号,或将所有权形式从独资经营变更为由该经销商的业务实体所有)。变更处理只能每年进行一次。所有变更内容均须在11月30日之前递交,以便能在第二年1月1日生效。
3.19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分离
有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以业务实体或公司身份经营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此时,若有离婚或公司解散等情形发生,则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必须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完成相应业务的分离或划分事宜,从而不会对推荐人上下的其他业务利益和收入造成不良影响。
在离婚或业务实体(公司)解散过程中,各方可采纳以下经营方式之一:
其中一方可在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凭借业务实体(公司)中放手的配偶或所有者授权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直接单独与其他配偶或所有者进行交易,业务实体按照出让方式,书面经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
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按照既有现状,在离婚申请或解散程序办理之前支付了全部薪酬,则各方可继续功能按照“常规业务”经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若各方未达成上述形式,则上述规定而违约程序。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拆分离婚配偶或解散业务实体(公司)组成的营销组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仅认可一个营销组织。离婚或解散各方不能按照公司据顶,及时解决该业务佣金和所有权处理问题时,经销商协议应受到非自愿撤销。
若业务实体(公司)中的以前的配偶或所有者已按照离婚或业务实体(公司)解散,完全放弃了其在原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中的全部权利,则此后该配偶或所有者可自由选择注册为任何赞助人,无需等候六个日历月。在此事件中,以前的配偶不再具有其在以前营销组织中的经销商权利或以前客户的权利。该配偶必须用同种方式开发新业务及任何其他新经销商。
3.20 在线赞助
赞助商通过在线注册过程赞助新经销商时,可帮助新申请者填写注册材料。新申请人必须亲自审阅并同意经销商协议。赞助商不可代表新申请人填写或递交经销商协议。
3.21 经销商的死亡或能力丧失
经销商协议为一份个人服务合同。经销商一旦死亡或丧失能力(根据公司自行确定),应立即执行经销商协议中的以下措施。
为了有效遵照遗嘱转让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遗产的执行人必须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供以下资料:(a)死亡证明原件;(b)遗嘱证明性或遗嘱执行人任命管理信;(c)授权遗嘱执行人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发出的书面指示,规定业务和收入的受让人。
因经销经销商丧失能力,为了有效转让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继承人必须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供以下资料:(a)经公证的受托人任命书副本;(b)经公证的信托文件或其他建立受托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管理权的文件的副本;(c)信托人执行的完整经销商协议。
3.22 电话营销技术
各个国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均有法律限制电话营销行为。美国联邦机构的电话营销法中均含有“谢绝来电”规章。尽管在传统意义上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未考虑到经销商成为“电话营销者”,但是,这些政府规章还是从广义上定义了“电话营销者”和“电话营销”,经销商拨打的电话号码如果在联邦的“谢绝来电”登记簿上,则有可能导致该经销商违法电话营销法。此外,切勿对这些规章掉以轻心,因为其中涉及重大处罚。
因此,经销商在经营自己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电话营销。“电话营销”一词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或多次致电个人或实体,引诱其购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服务,招聘个人或实体利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机遇。向潜在客户或经销商拨打的、为其推销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或使其利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机遇的“冷不防电话”可能构成电话营销,需予以禁止。
在某些情况下,若经销商与潜在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则可允许其打电话。经销商负责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并确定允许打电话的时间。
对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经营,经销商不得利用自动电话拨号系统或软件。经销商不得致电针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服务或机遇发送了预先录制的信息或“自动语言电话”的任何个人,也不得发起任何海外通话。
3.23 后台访问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应使在线后台为其经销商所用。在线后台是仅可用于发展经销商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增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的保密信息。然而,访问后台是一种特权,而非权利。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 保留自行决定拒绝经销商访问后台的权利。因后台信息的保密性质,永远不得公开披露后台中包含的信息,包括信息截图或任何衍生物。
如果一个经销商通过注册过程将其API密匙交给另一个经销商,得到信息的经销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共享和出售该信息。如果发现经销商违反此政策,其账户将立即被暂停,且经销商关系可能被终止。
3.24 联系方式变更
为确保产品、服务、辅助资料、佣金和税收文件的及时交付,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后台经销商的资料应为当前最新的。如经销商变更任何联系方式或搬家,必须通过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网站的后台功能更新其联系方式。为确保交付,应提前两周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发出通知,说明所有变更情况。
3.25 持续发展义务
3.25.1 持续培训
为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保荐另一名经销商的任何经销商时,必须为其提供善意的帮助和培训,确保他或她的营销组织可使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业正确运营。经销商必须与其营销组织中的经销商进行持续的接触和沟通。这种接触和沟通可包括但不限于:时事通讯、书面信函、个人会议、电话联系、语音邮件、电子邮件和与陪同新经销商参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当地会议、培训性会议和其他。经销商领导还应负责对新经销商进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知识、有效销售技巧、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酬金方案和遵守公司政策和程序方面的激励和培训。与新经销商的沟通和对新经销商的培训不得违反第 3.1 和/或第3.2节的规定(有关发展经销商-‐提供销售支持和宣传材料)。
经销商领导应适当监控其营销组织中的新经销商,防止新经销商制造不当产品、获取不正当收益、要求商业索赔或从事任何非法或不当行为。
3.25.2 增大的培训责任
随着在各级领导下的进步发展,经销商将在销售技巧、产品和服务知识和理解完美解决方案方面更有经验。他们可能会被要求与其营销组织中经验较少的经销商分享其知识。
3.25.3 持续销售责任
无论成就如何,经销商均有一个持续的义务——通过产生新客户和服务现有客户的方式亲自进行推销。
3.26 非贬低公司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重视来自经销商的建设性的批评和意见。所有这些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法务部(pan@shiyuanli.cn)。同时,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欢迎经销商就其公司、产品、酬金方案发表建设性的输入,负面评论和意见,以防止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失去热情。由于这一原因以及为给其营销组织树立正确的榜样,经销商不得蔑视贬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其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 经销商、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产品或服务、酬金方案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主管、官员和员工、或对其发表负面评价。
3.27 产品销售及销售佣金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奖金方案基于将产品和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经销商必须完成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奖金方案中规定的个人销售要求(并满足协议中规定的其他职责),以获得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中获得佣金的资格。所有佣金应通过每个经销商激活和保留的付款处理账户直接支付给合格的经销商。
3.28 退款
除非协议中另有规定,因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在线交易的性质,产品在购买时可用。就这一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目前有一份严格的14天(国内)和30天(国际)退货政策,退货期限从购买日期算起。
经销商根据其产品和服务的实际销售量获得佣金。如果公司向客户退款,因销售退货的产品或服务而收到佣金的经销商同意向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 退还相应的佣金。公司可自行决定以经销商的未来佣金抵消退款金额。
3.29 报告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在线组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团队销售信息和团队推荐活动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被认为是精确且可靠的。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固有的可能性,数字和机械误差,订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拒绝信用卡和电子支票付款,退回的产品,信用卡和电子支票退款,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创建或传输信息的任何人均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所有个人和团队销售信息均以“原状”提供,无任何形式的(不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保证或陈述,特别是不限于对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用途或非侵权性的保证。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情况下,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和/或创建或传输信息的其他人均不对因使用或查阅个人和/或下线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佣金、机会成本损失以及因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便、延误或信息丢失)引起的任何直接、间接、必然、特殊或惩罚性损坏负责,即使已告诫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创建或传输信息的其他人可能产生此类损坏的可能性。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或创建或传输信息的其他人将不会因协议事宜或与此相关的条款的任何侵权、契约、疏忽、严格责任、产品责任或其他理论而对您或任何其他人负责。
经销商应自行承担查阅和使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在线报告服务和依赖此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所有这些信息均“按原状”提供。如果经销商对信息的精度和质量不满意,他或她的唯一补救方法就是停止使用和查阅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在线报告服务和对信息的依赖。
3.30 产品申明/陈述
经销商必须真实的说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情况。经销商可能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除非公司书面明确批准或公司资料中包含。
3.31 产品/服务保证免责声明
除非公司明确书面说明,公司不对客户从公司购买或通过公司购买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适销性、特定用途、工艺、非侵权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商业惯例或交易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陈述。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下,公司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按原状”,“不保证无瑕疵”,“以可用的方式”提供。公司不保证其产品或服务与其他硬件或软件系统相兼容,或在线服务不受干扰或没有差错。公司不保证公司或任何其经销商运行、推荐或托管的任何网站不受干扰或没有差错。公司不对终端、无法访问或不可用的网络、服务器、卫星和/或服务提供商;或错误通信、故障、杂乱、延误或误导的计算机、电话或电缆传输;或任何技术故障、失效或难点负责。
3.32 按月结算
订阅费和管理费每月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登记的信用卡或借记卡中自动支付。经销商可从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网站后台对其月费进行调整。如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无法在到期日从某经销商账户扣除月管理费7日后,该经销商的账户将处于“锁定”状态3个月。如果该经销商在账户被锁定后的90天之内还没有补缴欠缺的3个月的管理费,则该经销商账户将永远被冻结,经销商将永远失去他或她的账户。如果某一账户因未付款而被锁定,在90天之内支付所有过期欠缺的月管理费用,该经销商的账户将被重新激活。
3.33 隐私
经销商必须遵守适用的隐私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包括违反安全通知法。经销商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和保护所有私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潜在客户或其他经销商提供的信用卡和社会保险号码。经销商必须对这些信息严格保密。经销商必须负责安全处理和储存包含私人信息的所有文件。经销商必须采用、执行和保持适当的管理、技术和物理保护措施,确保保密信息和客户资料的安全,防止预期的威胁和危害。适当的保护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a)电子传输数据之前对数据进行加密;(b)将数据储存在安全位置;(c)密码-保护计算机文件,或(d)粉碎包含保密信息或客户资料的纸质文件。经销商应保留包含完成交易所需资料的文件。使用包含客户资料和其他保密信息的任何纸质或电子记录后,经销商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销销毁信息:(i)粉碎;(ii)永久擦除或删除;或(iii)修改这些记录中的客户资料和其他保密信息,使得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读取、重建或辨认这些信息。
4.1 纪律处分
如经销商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常见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用的忠诚责任、或任何违法、欺诈、欺骗或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经自行裁量,公司认为对其名誉或商誉(此类破坏性行为或疏漏无需与经销商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有关)造成损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自行裁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纠正措施:
•发布一份书面警告或告诫;
•要求经销商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暂停个人经销商协议一个或多个付款期;
•终止违规者的经销商协议;
•暂停和/或终止违规的经销商访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网站后台的权利;或协议任何条款中明确允许或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认为可行或适用于公正地解决由经销商的政策违规或合同违约部分或全部造成的损害的的其他任何措施。
在所有情况下,如果发出暂停通知且佣金被扣留,佣金扣留至暂停的账户被恢复或经销商协议被终止后。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使每个人在交易中保持诚实并对不当行为进行指控。在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任何适当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针对货币和/或平等救济提起法律诉讼。
4.2 不满和抱怨
如果经销商对另一经销商在各自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关系中的做法或行为不满或抱怨,抱怨的经销商应首先将问题报告给其他或她的保荐人,保荐人将对事件进行审查,并与另一方的上限保荐人进行协调,以解决问题。如果问题涉及解释或违反公司政策,必须书面报告给公司的经销商服务部。经销商服务部将调查事实并试图解决问题。
4.3 调解
提起下文第4.4节中所述仲裁之前,双方应进行诚意协商,试图通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解决因协议产生或与协议相关的任何纠纷。双方都可接受的个人将被任命为调解人。应在指定调解人之后30日之内进行调解。调解人的费用以及举行和开展调解的费用应由双方均摊。各方应在调解前至少提前10日支付自己那部分预期分摊费用。各方应自行承担进行和参与调解所产生的律师费和个人费用。
4.4 仲裁
如果调解失败,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应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由协议产生或与协议相关,或因违反协议所导致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当事人放弃由陪审团或任何法院审判的所有权利。共同起诉、其他代表起诉、私人检察长起诉、联合诉讼或将任何索赔与另一个或一群索赔人的索赔合并是不允许的。
必须由一名具有丰富商业法律交易经验的律师,最好是了解直销行业相关知识的律师作为仲裁员。仲裁各方应自行承担其仲裁费用,包括诉讼费和诉讼申请费。如果某一经销商对公司提起索赔或反索赔,经销商应以个体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是与任何其他经销商共同或作为共同诉讼中的一份子进行起诉。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2,500美元,各方可通过电话、视频会议或类似的技术参与仲裁。各方应在选择仲裁员之后六十(60)日之内开始并完成仲裁程序中的陈述,仲裁员将在各方完成陈述后三十(30)日之内出面做出他或她的裁决。仲裁员的裁决将是最终裁决且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如需要,可简化为在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进行裁决。如果任何一方请求,仲裁人应向当事人开具并提供书面的事实发现和法律结论。协议仲裁应在协议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
尽管有仲裁规则,以下内容适用于所有仲裁行动:
•联邦证据规则在任何情况下均适用;
•双方当事人享有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允许的所有发现权;
•双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和/或第56条提出动议。
•应为双方当事人分配相等的时间,以陈述其各自情况,包括交叉询问。
除非法规另有要求,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员应对整个仲裁过程保密,不得将仲裁过程披露给未直接参与仲裁程序的任何人:
•争议、纠纷或索赔和实质或依据;
•仲裁审理过程中呈递的任何证词或其他证据的内容或通过仲裁发现的内容
•仲裁裁决的任何条款或金额;
•仲裁员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或实质性问题的裁决。
尽管有以上规定,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仲裁员对任何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公司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有效性、使用或登记不具有管辖权。针对这些纠纷,公司可能在适用的法庭上寻求适用的补救措施。除了货币损失之外,公司可能因经销商对协议的任何违反或滥用公司商标、版权或保密信息获得禁令救济。
本条款的任何规定都无法阻止一方在提起仲裁和/或其他诉讼之前、期间或之后,等待处理决定或裁决工程中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申请并获得拘留令、临时禁令、初步禁令和/或其他禁令或紧急救济,以保护利益。
协议中包含的任何内容均不能被视作给予仲裁员任何改变、更改、修改、修饰、增加或删除经销商协议、酬金方案或协议的职权、权力或权利。仲裁员无权裁决或允许任何协议延长、更新或延续。仲裁员无权对任何性质、何种原因造成的特殊、偶然、间接、惩罚性或惩戒性、或间接损害进行裁决。
对本仲裁条款的任何修改都不得适用于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公司修订前进行通知的任何纠纷。
4.5 适用法律、管辖权和裁决地点
任何无需仲裁的事件的管辖权和裁决地点只能为佛罗里达州坦帕市。除非协议另有规定,与仲裁相关的所有事项均由联邦仲裁法管辖。与协议相关或由协议产生的所有事宜应由佛罗里达州法律管辖。
5.1 解除协议的影响
只要经销商积极遵守协议的条款,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将按照酬金方案的规定向该经销商支付佣金。经销商的佣金经销商在销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以及执行销售相关的所有活动(包括组建一个营销组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对于经销商对他或她的经销商协议的不更新、取消不活跃的状态、或资源或非自愿终止他或她的经销商协议(所有这些方法统称为“解除”),先前的经销商无权对他或她运行的营销组织提出索赔或利益赔偿,或因任何经销商在他或她的营销组织中进行销售而获得佣金。取消业务的经销商将失去作为一个经销商的所有权利,包括进行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接受因其他经销商在经销商先前使用的营销组织中销售而产生的未来的佣金、奖金或其他收入的权利。协议解除后,经销商放弃其所用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其先前使用的营销组织的财产权,以及取得因其他经销商在经销商在他或她先前使用的营销组织中销售产生的任何奖金、佣金或报酬的权利。
协议期满后将不再更新或将终止,受影响的经销商:
•必须移除或永久停止使用任何公司产品、服务或程序中相关的知识产权、版权材料和任何标记、标签、文具或广告。
•必须停止表明自己为公司的经销商;
•失去对系统和佣金系统中他或她的职务所享有的所有权利,以及获得由此产生的所有未来佣金和收益的权利。
•必须采取公司合理要求的与保护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有关的所有措施。
公司有权从经销商的佣金或其他赔偿款中抵消经销商亏欠公司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承付款项。
经销商写信申请退出公司后,需提供给公司购买产品套装和月费的付款凭证,在公司收到上述付款凭证后,2-3工作日公司将退还经销商付给公司的产品套餐和月费,从公司所得盈利将不予退还。
5.2 中止
5.2.1 非自愿终止
如果经销商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任何修正,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可自行裁定,采取第4.1节中所列措施,包括非自愿的终止他或她的经销商协议。协议额解除将于书面通知被邮寄,电邮、传真或递送到经销商的最新已知地址、邮箱地址、传真号或他或她的律师之日,或经销商收到真实终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以先发生者为准。如果有关协议终止的州法律与本终止政策不一致,以适用的州法律为准。
如果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选择(a)停止经营;(b)作为一个法律实体解散或(c)停止通过直销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其有权提前三十(30)天发出时书面通知,终止所有经销商协议。
5.2.2 自愿解除协议
经销商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解除协议,寻求一次性创业成本(不含店铺管理费)退款。 如若经销商提现或者转出的金额达到或者超过该经销商一次性付给公司的加盟套餐费(店铺升级产品套装金额),则不予退款。经销商与公司解除协议后如果要重新加入必须要在解除协议后的六个月之后,重新加入的经销商将不在享有原账号的所有权益包括团队和所得佣金。 解除协议的通知必须通过经销商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公司。书面通知中必须包含经销商的姓名、实际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先前的经销商当前订阅了与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内容。该订阅将继续保持有效,先前的经销商将被重新归类为客户,除非经销商还特别请求取消他或她的订阅。
5.2.3 解除协议后再次加入
如果经销商在解除协议后想再次加入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并使用原来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账户,需要补缴当前账号的升级费用外再支付100美金的费用,具体相关手续和要求,请联系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客服。
6.1 协议的更改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保留自行裁决修改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权利。订立经销商协议时,经销商同意遵守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所作的所有修正案或修改。修正将于协议修改通知发布30日之后生效。修正案不适用于生效日期前发生的行为。修正通知将以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布:(a)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b)电子邮件(e‐mail);(c)在经销商后台公布;(d)包含在公司期刊中;或(e)特别邮寄。如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您必须肯定地同意更改。对于其他更改,继续经销商的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业务、接受协议下任何利益,或接受因销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产品或服务产生的佣金构成对修正的接受。
6.2 经销商延误
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不对因环境超出合理控制使得义务的履行在商业上不可行,造成的义务履行延误或故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恐怖主义行为、自然灾害、罢工、劳工纠纷、暴动、战争、火灾、死亡、一方供货来源的缩减、第三方的行为或疏漏,通信系统终端或政府法令或命令。
6.3 可分割性
如果协议的任何条款(当前形式或可能修改的形式)因任何原因被发现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仅条款的有效部分应被分割,剩余条款和规定将保持完全有效。应对分割的条款或条款部分进行重新修正,以尽可能的反映条款的目的。
6.4 弃权
公司从不放弃遵守协议和与对业务执行国家的商业行为有管辖权的适用法律的权利。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未能履行协议下的权利或权力,或要求经销商严格遵守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或规定,以及双方的惯例或做法与协议条款不一致均不能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视为放弃要求经销商严格遵守协议的权利。经销商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提出的任何索赔和诉讼理由不得构成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履行协议任何条款或规定的抵抗。
6.5 通知
经销商或公司要求或期望发出或送交他人的任何形式的通信、通知或需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如下方式递送: (a)通过电子通讯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如果书面确认,采用邮费预付、要求收件回执的挂号信形式或亲自送达)), (b)亲自送达或同日本地快递服务或隔夜快递服务;或 (c)邮费预付、要求收件回执的挂号信形式,或亲自送达或隔夜快递服务。亲自递送、通过隔夜快递服务或本地快递服务递送的通知将被视作在实际收到时送达。亲自递送或通过隔夜快递服务递送的任何此类通信、通知和需求将被视作在亲自收到之日送达,如果通过电子通信方式递送,将被视作在确认收到之日送达,如通过邮件方式递送,将被视作在回执单或其他证据中显示的日期送达。如果任何一方的地址将发生变化,应按照本节中提供的方式,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另一方。
6.6 存续
根据相关条款,如期望,协议的任何规定可在经销商协议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中包括的仲裁、非竞争、非邀约、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条款。
6.7 抵消
公司有权使用经销商的任何佣金或奖金中抵消经销商亏欠公司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退款产生的佣金付款和欠款)。
6.8 费用
公司或其第三方可不时地对其提供的各种服务收取费用,包括处理和发放佣金和奖金的费用。了解具体费用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的网站和其他公司资料。这些费用将在支付佣金过程中扣除。
6.9 零售规定
为了有资格获得佣金,经销商必须在挣取佣金的日历期限中进行零售。
7.1 定义
活跃的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满足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酬金方案中最低产品销售或BV(营业额)要求,确保他或她有资格收到奖金和佣金的人。
协议—公司与每个经销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经销商协议,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政策和程序、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酬金方案,均为其当前形式,并由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自行决定修正。这些文件统称为“协议”。
企业实体— 一个公司、合伙企业、信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类型的实体。
解除— 通过不更新或不活跃的方式终止经销商的业务(自愿、非自愿的)。
合格零售客户(QRC)— 从经销商处购买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实体,而不是从自己的网店购买。
家庭— 在同一地址居住或从事商业活动、由血缘或婚姻关系相联系或居住在一个家庭单元或近似家庭的环境中的所有个体。一个家庭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在同一住宅和类似于同屋环境下的配偶、户主和相互依赖的家庭成员。
直接家庭—居住在同一住宅中的配偶、户主和相互依赖的家庭成员。
营销组织—经销商营销组织由特殊经销商保荐的经销商组成。
官方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资料—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编制、印刷、出版和/或分发给经销商的文献、音频或录像带、网站以及其他资料。
招募—就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的利益冲突政策(第3.7节)而言,术语“招募”是指实际或预期的直接、间接或通过第三方,另一个诗媛丽跨境电商平台经销商或客户保荐、诱惑、招收、激励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影响,使其进入并参与网络销售或直接销售的行为。
客户销售—销售给客户的产品和服务。(参见上文的“客户”定义)。
个人生产— 使产品或服务流转至最终消费者,以便个人使用。
社交媒体—招致、加速或允许交流、评论、评级和/或用户生成内容的任何类型的网络媒体,而非传递内容,但不允许读者/观众/听众参与内容创造、或开发,或对内容进行评论或响应的传统媒体。社交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博客、聊天室、脸书、聚友、推特、领英、微信、美味书签、拼趣网和YouTube。